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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基本流程

1.网上注册信息:用人单位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sdgxjy.cn,以下简称“省教育厅就业网”),在首页点击“用人单位注册”,录入单位基本信息。省内院校毕业生登陆“省教育厅就业网”,点击“毕业生注册”,录入个人信息,生成个人简历,毕业生如不生成简历,将不能和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省外院校毕业生目前不需注册。
2.用人单位办理开户手续:用人单位在省教育厅就业网完成注册后,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事业法人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时选择的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开户手续,以上复印件请用A4纸幅复印。
3.用人单位发布招聘职位:用人单位网上发布招聘职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开。
4.网上双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网上双选,可按专业、学历等关键字设定条件快速查询所需信息。
5.网上协议鉴证
⑴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后,毕业生通过“职位搜索”中的“快速搜索”模块搜索该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并向该单位相应职位投递简历(如单位招聘信息不对外公开,毕业生可不投递简历),用人单位通过“人才搜索”模块“快速搜索”毕业生,点击毕业生姓名链接后将毕业生信息“批量放入单位收藏夹”,然后通过“签约解约管理”模块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毕业生网上“应约”,即可完成网上签约申报手续,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所在高校形成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⑵省外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后,由用人单位通过“签约解约管理”或“查询招聘信息”模块网上“录入省外协议书”后,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者报到证和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以及用人单位主管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已签发报到证的毕业生不需就业协议书)到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网上录入的协议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到青岛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就业协议鉴证手续。
6.办理派遣或改派、档案转递:未签发报到证的,由高校根据毕业生网上协议鉴证情况为其办理派遣和档案转递手续;已签发报到证的,办理二次派遣、改派、档案转递等手续,详见后面“就业程序”第11、12、15条。
7.毕业生报到:毕业生毕业后,凭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签发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直接持上述材料到就业单位或其人事主管(代理)部门报到,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由就业单位为其出具落户证明材料(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www.qdedu.gov.cn/renshi“表格下载”栏目提供下载);省内院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我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网上直接转派到各区、市教体局(不含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生源本科毕业生),毕业生直接登陆省教育厅就业网办理“网上报到”手续后持上述材料到生源地所在区、市教体局报到,其中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生源本科毕业生只需办理网上报到手续,不需再到区教体局报到;省外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仍需到报到证指定的报到单位(部门)现场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8.毕业生落户: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以及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就业的毕业生和市内四区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生本人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书)和“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落户证明信”(已就业毕业生提供)到市教育局办理“青岛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市教育局每年7、8月份法定工作日全天受理,其它月份每周三上午9:00-11:30受理)后,持上述证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需在城阳、黄岛、崂山区(以下简称“三区”)和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办理落户手续的,报到后到当地教体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9.接收毕业生: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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